| 姓 名: |
李宏萍 |
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
| 证件版本: |
第二代 |
证件号码: |
51032119891228**** |
| 签发机关: |
荣县公安局 |
签发日期: |
2007-11-26 |
| 丢失日期: |
2014-12-15 |
挂失日期: |
2014-12-16 |
| 备 注: |
本人2014年12月15日因遭遇盗窃,身份证遗失。特此申明自2014年12月15日起所引发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后果。任何以此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