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如下情况:某一证件意外丢失,在补办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求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这样的做法固然可以维护自身权益,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但是不少市民认为报纸声明往往篇幅过小,位置隐蔽,并没有起到广泛的传播和查询作用。在资讯日益发达的今天,刊登遗失声明的渠道似乎并非报纸一种,有市民就建议可以在网站上设立专门的发布和查询平台。 遗失声明收费标准不同 最近几天,市民小李不小心将房产证丢失,在向房管部门咨询补办事宜时,对方要求小李在市级以上的正规报纸刊登一个房屋产权证的遗失声明。小李说,刊登的声明可以作为证据,以免所丢失的证件日后被他人利用,从事不法甚至犯罪活动。 昨天,记者也以丢失毕业证的名义致电几家办理遗失声明刊登业务的广告公司,对方表示,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需要提供相关的学校、毕业证书编号等信息,收费标准各报社不同,少则几十元,多的几百元。 并非所有证件遗失都需登报 记者注意到,由于声明属于广告性质,目前多见的有遗失声明类登报和个人公告登报两类。前者包括公司声明登报、营业执照遗失声明登报和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登报等,后者多是各类资格证、护照遗失声明登报,车驾号遗失、车辆发动机号遗失声明登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登报,以及购房合同、毕业证、律师证等遗失声明登报。 在调查中记者也发现,并非所有遗失的证件都需要登报进行声明。例如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丢失后,市民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或者银行办理。但是像房产证、公章发票以及营业执照丢失后,市民必须登报声明遗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宗玉告诉记者,声明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二是公示后,一旦发生所丢失证件在被他人使用产生法律后果时,原证件的所有人不用承担责任。 位置偏、字数少、他人少关注 不过也有市民反映,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往往位置偏僻,篇幅只有区区数字,除了当事人将其作为一种证据外,外人很少关注,在传播效果上难以做到“广而告之”,而且,声明刊登后其他人无法方便地查询。因此有人建议,是否能在一些知名网站开辟平台,作为刊登和查询遗失声明的新渠道。
对此建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网站在信息传播方面具有优势,在网站发布遗失声明的设想具有积极意义,不仅方便市民快速刊登和查询,而且无需费用。但前提是网站方面应审查、核实刊登遗失声明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记者 李天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