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名: |
吴晓婷 |
证件类型: |
居民身份证 |
| 证件版本: |
第二代 |
证件号码: |
45042219871121**** |
| 签发机关: |
藤县公安局 |
签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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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丢失日期: |
2015-07-18 |
挂失日期: |
2015-07-18 |
| 备 注: |
本人于2015-7-18上午10点左右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甲子塘村甲子塘大道遗失,证件有效期至2018-3份。另,丢失的身份证为旧新份证,已办理新新份证,新身份证户籍归属地为广东省。旧身份证自遗失当日起,任何以此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严正声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