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与刘建川抵押债权转让暨 催收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与刘建川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将其合法拥有的对债务人孙晨享 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债
作者:admin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23-12-0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与刘建川抵押债权转让暨
催收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与刘建川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将其合法拥有的对债务人孙晨享
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及担保
从债权),于2023年12月4日依法
转让给刘建川。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特此将后附所列
抵押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
通知与该笔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
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
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
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
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作为该笔债权及相关权益
的出让人,刘建川作为该笔债权
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
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刘
建川履行相应合同约定或法院法
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公告清
单列示截止至基准日2023年10
月1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
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刘建川的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
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
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的方法结算。联系电
话: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021-38852062;2、刘建
川13959359250,15021332137
附:抵押债权资产清单义务人名
称:孙晨抵押/信用贷款合同编号
平银(上海)个循抵字(2019)第
(RL20190814001686)号《个人
循环授信额度合同》(含最高额抵
押条款)截至基准日2023年10月
19日:债权本金余额786426.71元
利息及逾期利息金额255682.82
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金
额115742.35元,以上债权金额
合计1157851.88元。(最终应付
本金余额、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按上海市浦
东新区法院作出的(2021)沪0115
民初第19202号《民事判决书》确
定的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