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联佳·雅佳苑认购书》的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17-02-24
关于解除《联佳·雅佳苑认购书》的
公告
陈迪毛:您于2014年6月3日认购
我司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
金口街道金石七路23号雅佳苑D
栋2单元16层1号房,应于2014年6
月10日支付首期房款并签署《广
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司多次
催促您按《认购书》履约,您均置
之不理.后您于2015年7月15日确
认继续履行合同,并承诺剩余房款
在2015年8月30日前付清.到期后
我司多次催促,但您至今未履约,
现已严重超过您承诺的付款日期,
导致契约目的无法实现.鉴于此,
现通知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解除与您签署的《联佳·雅佳苑
认购书》及《合同签署确认单》,
我司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您
所交的首期房款由您本人携身份
证原件至我司财务部按规定办理
退款.我司保留以法律手段追究
您违约责任的权利。特此通知。
惠州市联佳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