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声明:本人吴任伟,已离职,特此声明
作者:admin888 来源:CNN挂失网,上海商报 时间:2012-03-01
声明:本人吴任伟 (身份证号码:31010
419690131093X),于2012年1月1日已离职
上海欧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欧玛投
资有限公司、嘉兴欧玛健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并与上述三公司解除所有劳动合同
关系,离职结算及相关手续也在同日办理
完毕。自离职之日起上海欧玛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上海欧玛投资有限公司、嘉兴欧
玛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业务经营
管理活动均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任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