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16-11-16
黄丹:
本院受理原告王懿诉你民间借
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
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
公告送达本院(2016)黔0102
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
决:被告黄丹自本判决书生效
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王懿借
款3.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的标准,从2015年6月21日
起计算至贷款本金清偿之日止,
利随本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
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