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致张新华所有法定继承人:
作者:admin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16-10-12
公示:致张新华所有法定继承人:
我们(魏燮芬、魏燮蓉、魏
燮梅)于二0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持(
2007)沪杨证字第2567号公证遗嘱
至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申办遗嘱
继承公证。被继承人张新华(女,原
公民身份证号码:31010*******
1627)是我们的母亲。因无法联系
相关人员,特以告示予以告知,若
相关人员有证据否定或部分否定
上述遗嘱效力,请即与郁俊毅公
证员联系。电话:658*******
魏燮芬、魏燮蓉、魏燮梅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