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黄敬新所有法定继承人:告示
作者:admin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16-07-01
致黄敬新所有法定继承人:
我(黄建根)持有(2004)沪
杨证字第563号公证遗嘱,于2016
年6月24日至上海市杨浦公证处申
办遗嘱继承公证.被继承人黄敬新
(男,原公民身份证号码:3101101
9350303243X)是我的父亲.因联
系相关人员不便,特以告示予以告
知,若相关人员有证据否定或部分
否定上述遗嘱效力,请即与上海
市杨浦公证处周艳萍公证员联
系.电话:658995****
黄建根 2016年7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