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范氏科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催款函
作者:admin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16-03-09
催款函
上海范氏科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原上海范氏实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2010年9月1日,上海申
豪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申豪公司将河
南南路33号一层商场B、二层商场
B、三层商场B、四层商场B共计建
筑面积9132.7平方米出租给你单
位,租赁期限自2010年10月1日起
至2030年9月30日止,双方约定该
房屋租金为0.8元/平方米/日,房
屋租金10年不变,第11年起至租赁
期满,租金调整为0.824元/平方
米/日。2015年8月11日,我公司/
我公司管理人已经依法解除与你
公司之间的上述合同并给予你公
司书面通知,但你公司仍未结清
租金,截止本函发出之日,你公司
尚有12296267.28元租金没有结
清,尚有2228378.80元房屋占用
费没有结清,请收到本函10日内
付清上述款项,逾期本公司将采
取法律手段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
益。需说明的是,该份合同可能
存在法定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
情形,本催款函的发出不代表本
公司完全确认上述合同的效力,
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方式确认
上述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变更
撤销合同的权利。
此函
上海申豪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申豪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