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分立公告本公司拟以存续分立方式分立,
存续公司为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
有限公司,分立前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壹拾贰亿叁仟万元整,分立
后注册资本减少为人民币壹拾贰
亿贰仟万元整.新设公司为上海港
城软件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壹仟万元整.除与本公司
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分立前的债务由分
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保
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
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可
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本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分立
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上海海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