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适时适度预调微调”后,温家宝总理再度宣布了一项广受好评的惠民政策——对“大税种”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试点。 10月2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温家宝宣布,将自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与行业,逐步将目前征收的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而在经济发达的上海,中国将先在该市的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试点。 与此同时,温家宝还宣布,将在现行增值税17%的标准税率与13%的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与6%两档低税率。 专家分析,明年将推行的增值税改革试点,或可理解为对温家宝在天津表态的一种“呼应”。也是中国完善税收制度跨出的重要一步。新增两档增值税低税率,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可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降低税负。 专家指出,营业税易面临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增值税不会如此。以物流行业为例,若运输与仓储业务相分离,分属于不同的法人,运输与仓储环节就都必须征收营业税。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既可避免重复征税,又有利于产业分工的更加细化,推动现代服务业的稳步发展。 据了解,目前中国的营业税税率从3%到20%不等。其中,交通运输业的营业税率为3%,而改革后的增值税税率最低为6%。尽管营业税的税率较低、增值税的税率较高,但两者的应征税额并不同相同。营业税对全部价款的全额征收税金,而增值税只对增值部分征收税金。因此最终核算下来,营业税的税负就不一定低于增值税。 就全国而言,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大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要远远超过营业税。中国财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今年1月份至9月份,全国税收总收入共计71292.18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增值税为18198.68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25.5%。而营业税共计10365.63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1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