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2年12月12日,上海市松江区人
民法院裁定受理了上海会波房地
产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13
年2月5日指定成立清算组,2013
年3月5日在《人民法院报》第八
版刊登公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
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有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申
报者,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
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
要求分配。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
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
尽快向上海会波房地产发展有限公
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清
算组办公地址:上海市XXXXXXXXX
室,联系电话1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