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公告:根据《公司法》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美耶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作者:admin888 来源:CNN挂失网,上海商报 时间:2013-11-07
吸收合并公告:根据《公司法》及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美耶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5400083206)拟吸收合并
三山(中国)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号:31011
5400185355)已于2013年11月1日获得上
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同意.合并后美
耶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继承,被合并方
三山(中国)商贸有限公司将被注销.被合
并方债权债务由美耶玛贸易(上海)有限
公司承继.请被合并公司的债权人自接
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被合并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按照
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美耶玛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三山(中国)商贸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