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 公 用 房 拍 卖 公 告
2011年第五十六期
受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将于2011年
10月13日上午10点在上海市新民大酒店(上海市闸北区沪太路
701号)会议室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座落于上海市闸北区老沪太路208弄2号301
室的房地产(办公用房)。证载建筑面积为250.38平方米。土
地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起拍价:455万元,保证金:50万元。
二、登记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接受咨询、看样等事宜。
竞买人须于2011年10月11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法院
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574903946010901),并于
2011年10月11日下午5时前与本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与本次拍卖标
的相关权利人有权到场监督拍卖;申请人有权参加竞买;同等
条件下,优先权人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
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XXXXXXXXX号(日XXXXXXX室)
公司网址:http://www.nbpai.com,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专场资料。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X
宁波江南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