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作者:admin888 来源:CNN挂失网 上海商报 时间:2013-07-15
公告: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
3月4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包敏炯、徐国林
申请上海同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强
制清算纠纷一案,并依法指定上海市君
悦律师事务所李成浩律师、刘凯立律师
,以及上海同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股东高亮为清算组成员,由李成浩任清
算组组长。上海同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
组(地址:上海市华阳路112号东虹桥法
律服务园区6号楼106室,联系人:李成浩
,电话:021-51096299×8032)清偿债务或
交付财产。上海同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
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
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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