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公告:嘉新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作者:admin888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13-07-02
公司吸收合并公告
嘉新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
司拟吸收合并上海嘉新有限公司,
已于2013年6月26日获得上海综
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初步同
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并各方的一切业务及债权债
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嘉新企业
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承继,
相关公司债权人可自接到通知
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合并将
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嘉新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嘉新有限公司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