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经双方公司股东于2012年5月22日定:本公司(存续方)吸收合并
作者:admin888 来源:CNN挂失网,文汇报 时间:2012-09-26
经本公司股东于2012年5月22日决
定:本公司(存续方)吸收合并艾蒂
工业绝缘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解
散方).此决定已于2012年9月17日
获得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的初
步同意批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
本次合并协议,合并各方的债权债
务均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承续.请债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于该期间
内通知本公司.特此公告.联系人:
张先生;电话:021-57277688-305
艾蒂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经双方公司股东于2012年5月22日
股东决议:本公司(解散方)被艾蒂
复合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存续方)
吸收合并.此决定已于2012年9月17
日获得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的
初步同意批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及本次合并协议,合并各方的债权
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公司承续.请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于该期间
内通知本公司.特此公告。联系人:
张先生;电话:021-57277688-305
艾蒂工业绝缘材料(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