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升高或降低只不过是一个最直观的指标。施行阶梯电价的本意是好的,为了倡导节约用电,为了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具体实行时则该考虑周全,有涨有降。就像农村家庭用电少,那农村的电价就要降低;小微企业对社会有所贡献,虽然用电多,但是价格也将该适当降低。但是按照“阶梯电价”方案,第一档电价保持不变,第二档、第三档的电价都有所增加。这样有涨却没有降,最终不能让所有群体都可以欣然接受。国家需要建立一个利益相关方参与互动、博弈充分的价格形成机制,使企业利益与民生改善不再矛盾,形成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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