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案件公告
作者:admin888 来源:CNN挂失网 时间:2012-09-01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
(2010)深中法民七清算字第2号
本院于2010年1月13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深圳华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深圳华润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华润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余俊福律师为负责人。自本案受理之日起,有关深圳华润物流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其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深圳华润物流有限公司财产的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其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深圳华润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指定的地点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0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于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深圳华润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权申报地点:深圳市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B座18-19楼
联系人:陈东、曾颂平。电话:0755-83****3、0755-2**156、13****790,传真:0755-82*55,邮编:518028。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0年二月一日